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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09:3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鹤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和《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鹤山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以“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为主线,抓住重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税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2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程序,保持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2022年度鹤山市税务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局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审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敏感性等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发布,确保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真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拓宽对外宣传媒体渠道。一是强化对地方宣传部门及融媒体中心的新闻线索报送,提高税收宣传本地社会公众影响力。二是强化与党报党刊及主流媒体合作,兼顾开拓新兴互联网和市场化媒体,实现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媒体对税收进行广泛宣传。2022年在各级各类媒体报道259次,其中,在中央级媒体报道76次,在省级媒体报道55次,在市县级媒体报道80次,在市场化媒体报道48次。三是创新影视文化宣传方式,将税法知识点和当下时事、民生热点相结合,创作税宣短视频系列作品,并制作图解、海报、漫画等新媒体产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深社会大众对税收的理解和认识。2022年共制作政策图解、漫画等新媒体作品4项,税收短视频9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

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有效引导纳税人通过正确渠道获取涉税信息、办理涉税事项。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绩效考评,进一步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对相关部门进行督促和提醒,有效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鹤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的完成,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全员参与的责任意识有待提高等。

2023年,鹤山市税务局将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将《条例》和保密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认真落实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相关要求,相关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8号,邮编:529700,电话:0750-8878977)。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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