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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09: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平市沿江西路36-37号,邮编:529300,电话:0750-26358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广东省税务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2条,以网站为载体,发布并动态更新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全局概况信息;依托江门市税务局网站链接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和纳税人权利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办税指南、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等纳税服务信息公开;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做好年度、季度税收收入统计信息公开;继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并做好复文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公文公开的审核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行政公文公开管理。制发公文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属性的分类和范围做好公开属性的选择、审核、审查。公文印发后,严格按照公文的公开属性做好公开和保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予以公开,不断拓宽主动公开的范围。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开平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由本单位办公室人员组成,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局及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推进开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12月底前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部门政务公开目录调整,同步保障相关内容。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持续加强业务知识更新学习,组织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明确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重点了解掌握公开范围、时间节点和方式程序等内容,为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打牢思想和业务基础。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督促局内各单位认真履行公开义务人的职责,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让制度落地、责任到人。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收集、了解群众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612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4

15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663

行政强制

 5

+2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3,39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 

法律服务机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予以公开(区分处理的,只针对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局上下有序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较多有效的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扩宽宣传渠道和创新宣传方式等方面仍有待加强;二是对照上级部门要求以及公众需求仍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本机关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创新,围绕群众关心的税收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运用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报、网、端、微、视、台” 多位一体、优势互补、整合协作的税务信息公开平台,针对政策发布节点、社会关注热点,注重图文并茂、图表对比、语音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有深度、有精度的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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