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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5:07: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务工作及社会关切,采取多种措施和方式,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积极主动公开信息,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税务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广泛需知等重大事项不折不扣落实发布,积极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2024年,开平市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46条,涵盖多个领域。部分信息,如非正常户认定等,从公开信息调整为精准查询,在确保公开的同时进一步保障了纳税人隐私。全年处理信访事件28件,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932件,办结率100%;受理并回复1单局长信箱。二是持续扩宽税宣渠道,本年度累计共推送30多条优惠政策,涉及纳税人三万多户;对业务存在个性化需求的纳税人,开展15次定向式精准推广和辅导,共推送6900户;依托“纳税人学堂”为新办企业上好税务的“开业第一课”。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标准,畅通公开渠道。2024年,开平市税务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网站下设开平栏目,严格按照上级局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完善监督保障方面。切实明确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组织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学习兴税平台的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纳税人缴费人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主动公开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个别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

下一步,开平市税务局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力度,继续严格执行《条例》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流程,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同步,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平市沿江西路36-37,邮编:529300,电话:0750-2635812)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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