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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8:30: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总体情况

2023年,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上级税务部门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税务局积极利用税务网站、地方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从多渠道获取税务信息。2023年,通过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96条,在蓬江区人民政府税收管理专栏更新32条。通过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中国报道网、中国税务报、中国网、中国侨网、中国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平台开展税收宣传逾220篇次,接收并回复政府服务热线12345事项共1980宗。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税务局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信息受理、分办、审核、答复、办结工作,并积极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协调,切实解决申请人问题。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已按时处理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税务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税务局持续加强税务网站的维护,充分发挥税务网站等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定期检查平台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确保各项信息正确公开、及时更新,规范网站栏目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主责部门,将政务公开的内容纳入2023年度组织绩效考核指标。同时,通过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群众监督,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63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仍有待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升等。

下一步,区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和广度,不断深化部门间合作,丰富和创新公开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的有机融合。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和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税务局认真落实《2022年江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工作要求,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责分工,按规定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区税务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及减免的情况。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14号;邮编:529000;联系电话:0750-388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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