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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7:08: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上级税务局、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依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提升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年度公开重点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经办具体事项,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公开的内容、程序及形式依法依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

我局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更加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大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对内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凡对外公开内容均经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部门局领导审批,并报局保密办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安全性、正确性。为持续规范办税公开的职责、内容和程序,我局主动对标台山市市直机关绩效考核目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同时接受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常态化检查进一步明确“税务工作秘密事项范围目录”。在2021年台山市市直机关绩效考核“保密和政务公开”考核项目上我局取得“零扣分”优异成绩。

(三)注重实效,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我局切实把握“规范、明了、方便、实用”这一基本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切入点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结合,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截至12月1日,我局及时通过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台山专栏发布税务事项通知书9期、非正常户公告8期、欠税公告3公示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 10;公示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等其它政府信息7;转载上级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7期;累计回复台山市人民政府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事项78项次,办结转办涉税信访投诉5件,办结“局长信箱”涉税举报2起。较好地回应了纳税人关切、社会关心的问题。

(四)围绕重点,全面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聚焦落实减税降费和保市场主体责任,围绕税收惠民办实事”主题,健全与地方政府网站、主流新闻媒体的对接机制,积极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大平台,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税收服务发展的各个环节。2021年我局紧扣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进一步提高制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等新出台政策,以视频广告、H5、政策长图图解等多种方式,在“学习强国”、南方+、触电新闻、江门日报、台山融媒等国家、省、市、县四级新闻媒体,累计发布税收政策解读和辅导类新闻报道39次给予市场主体最大限度税务支持

同时,我局积极响应地方党委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求,主动加强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设完成16项二级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方式等梳理,有力促进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中政务公开、办税服务、税收宣传、回应关切等功能与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机融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 织

法律服务机 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予以公开(区分处理的,只针对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常态化建设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有待加强、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有待增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推动作用。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实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管理,强化绩效考评和督查督办,促进工作质效提升。三是加强与上级局、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沟通,获取更大指导支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处理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认真落实《2021年江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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