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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0:02: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以下简称揭阳产业园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揭阳产业园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条例》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推动落优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揭阳产业园税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揭阳产业园税务局良好形象,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服务税收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发展。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时维护和更新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落实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的运维管理。2022年,我局紧扣“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主题,聚焦退税减税、便民办税、深化征管改革和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领域,多层次、多维度地推送政府信息。全年在门户网站推送各类信息共305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及市局微信公众号推送新闻稿、视频及相关资讯42篇、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公开信息13条,确保各项税惠信息直达市场主体,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依据《条例》,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通过推动申请的接收、办理、答复等流程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服务水平。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有效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制和发布流程,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范围与不得发布内容,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完善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显示屏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相关内容,明确各平台的工作职责与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转,进一步发挥各平台联动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依据市局《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落实专人专岗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年度工作台账逐项落实落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健全并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渠道更新维护情况及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显著进步并取得积极成效,但客观审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采用新媒体形式还不够丰富,新闻宣传的持续性仍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落优《条例》及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不断推进接收、办理、答复等服务环节质量提升,全面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疑难点,不断拓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通讯报道、H5、新媒体海报、短视频等多种公开载体和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将税惠信息送达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三是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作用,完善专人专岗、保密审查、考核机制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双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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