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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4:53: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普宁市税务局)深入贯彻《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揭阳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大监督力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健全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及其人员职责,牵头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搭建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日常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依法受理各类申请,制定标准化模板,形成办公室受理、各部门配合协商的工作机制。

(三)履行职责,依法推行政务公开。配合上级做好网站栏目内容的维护更新,及时发布图片新闻、通知公告、政策图解等,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累计101条。同时,积极在《中国税务报》、《南方+》、《揭阳日报》等主流媒体加强对政策的宣传,相关新闻稿及素材累计被采用32次,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优势,确保政策信息有效传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525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5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372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402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普宁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抓落实、争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新要求、与社会公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完善

2021年,普宁市税务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加强工作监督考核,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扎实推进普宁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是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素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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