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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38:1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普宁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普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围绕深化改革、便民春风办税行动、落实退税减税政策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1条。同时,以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拍摄税宣主题微电影,配合上级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和融媒体接龙报道、开展“六进”宣讲活动等方式,积极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宣传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深入挖掘纳税服务、诚信建设、落实减税降费等工作做法和成效,在新华网、中国报道网、南方+、揭阳日报等媒体报道195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公开工作原则,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到位、管理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本级实际情况,不断拓宽平台渠道,以机关办公楼电子屏、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LED屏以及税务系统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同时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各级媒体与地方媒体相结合,及时将税务部门最新现场、最新事件、最新亮点、最新故事推送至主流媒体,加强税收宣传信息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工作之一,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2022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细化考评标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有效传导落实,筑牢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6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普宁市税务局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普宁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揭阳市税务局和普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宣传,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普宁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此外,普宁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揭阳市税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普宁市贯彻落实揭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狠抓工作落实,按规定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宁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赵华路与福盛南路交汇处,电话:0663-2921158,电子邮箱:jypns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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