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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7:09:1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开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省局、市局的指导下,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税收统计、政府采购等信息,及时回应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

(一)压实工作责任,保障工作规范运行。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开展。根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强化监督检查,对照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强内部自查和外部监督,开展检查、考核、督导。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规范工作开展,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管理要求,加强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严格对照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仔细检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栏目事项是否公开全面,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等,保证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准确。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公开工作原则,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按要求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规范到位。

(三)拓宽公开道,保障受众应知尽进一步丰富载体形式,充分利用区局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外部媒体等多媒介、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公开方式,提升覆盖面。全面梳理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执法项目,做好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非正常户、定期定额等信息。做好政策措施解读,围绕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结合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通过发放税收政策小册子、举办税费政策“云讲堂”、联合其他单位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解读、辅导水平;创新网上宣传模式,开设线上“暖企超市”栏目,定期推出自编自导自演的“团团带货”“热点榜单”等节目,讲解相关税费政策和介绍业务办理流程,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享受便利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162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

1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59

行政强制

5

+2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主动公开的方式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有待加强、与公众交流互动仍需深入等。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公开的责任主体,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范围和时限等要求。规范审批制度,对所有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度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进行跟踪检查,加强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确保实效。

(二)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促使信息公开工作越来越规范化、常态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

(三)做好社会关切回应。持续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多渠道做好税收宣传工作,多维度做好税费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增强与公众的双向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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