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茂名市税务局 > 滨海新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9:35: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60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含宣传报道)84条,占比23.33%;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和通知公告等271条,占比75.28%;社会监督(含茂名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投诉反馈)5条,占比1.3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处置流程和事项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持续加大培训力度,严格组织经办人员参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公开意识、素养和能力,有效提升政府信息管理队伍工作水平。此外,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相关要求,其中,对于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均能够在时限内完成,其他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坚持用活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各类渠道和载体,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创新用活线上渠道。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茂名”频道“滨海新区”专栏的更新管理,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缴费人阅览查询税费信息。结合税收重点工作,在人民网、南方+等网络媒体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和政策效应宣传,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政策的理解度和获得感。二是扎实用好线下渠道。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社区、市场、学校等开展线下税收宣传活动,“面对面”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为纳税人缴费人答疑、释惑、解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充分发挥内外监督作用。对内,强化绩效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对外,通过公开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监督举报信访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有时公开方式不够恰当;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还未能完全结合新形势新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任务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响应、有思路、见实效,持之以恒提升信息公开发布质量。二是在强化内容挖掘上下功夫。聚焦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深化税收宣传内容挖掘和创作,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供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一路,邮编:525027,电话:0668—2681383)。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