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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10: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规范制度,拓宽公开渠道,科学组织协调、有序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累计对外公布相关税务信息499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在《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光明日报》《茂名日报》等影响力广泛的报刊媒体刊登稿件54篇;在人民网、央广网、南方网、南方+等知名网站发表稿件62篇;在本系统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7篇;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茂名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篇。同时,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定期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大型社会活动不定期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税收资讯,形成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宣传格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对外信息发布流程,强化过程审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对市局外网板块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同时,积极利用网站板块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详细解读,如今年在本系统的网站专门设置“保密教育专栏”,目前发布相关信息3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结合上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细化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和考核规范,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确保信息公开过程规范、内容严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254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6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2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410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不够创新、更新频率还不够高,常态化公开和审核的机制还需要不断健全,今后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提升完善。

(二)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根据上级以及本级政务公开工作的需求,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持续强化经办人员法律意识、时限意识和服务意识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适应岗位发展需求,促进政务公开内容的质量、数量、时效性再上一个新台阶。二是完善制度,提高制度管理水平。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本级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突出重点,提高公开内容质量。根据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围绕便民办税、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继续做好专题信息发布工作,同时注重收集纳税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优化调整,确保政务工作能真正服务人民,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相关要求,其中,对于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均能够在时限内完成,其他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关意见、建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化州府前路2号,邮编:525100,电话:0668-7370683,传真:0668-7370633)。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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