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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1:12: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依照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主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切实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方面工作,切实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其他信息等5大类27项公开事项内容,并做好相关内容的更新和完善工作。2021年共发布行政许可信息233条、行政处罚信息96条,更新非正常户公告6期,欠税公告4期,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4期,其他通知公告4期。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坚持社会需求导向,及时受理申请,按期进行回复,并做好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等工作,促进政民互动零距离,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了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不断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制定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落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执行公开信息送审机制,对各类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和把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税务网站内容管理和运行维护,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兴税”平台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根据具体工作制定了考核标准,并根据日常的工作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健全政府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权限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能够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业务流程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2022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公开意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压实公开办税信息责任,加强宣传税收政策力度;提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二是强化督促指导,规范业务流程。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系列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组织政务公开平台工作人员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升专业素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开拓发展新局。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紧密协作,以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为载体,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新岭路148号,邮编:514699,电话:0753-8821919,传真:0753-8898893)。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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