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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09:56: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网站(http://www.gd-n-tax.gov.cn/gdswzz/mzxnsw_xxgkzn/zone_tt.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宁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人民大道中397号,邮编:514500,电话:0753-3360045,传真:0753-336003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梅州市税务局和兴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助推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实施。二是完善工作流程。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存档备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三是强化保密审查。对公开的涉税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切实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四是回应社会热点。多渠道、广覆盖、高维度开展今年减税降费热点相关政策宣传辅导,做到了政策发布、解读、宣传、培训“四同步”。五是拓宽公开渠道。除了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重要信息之外,还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南方+等媒体对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便民政策进行宣传发布不断扩大正面宣传效应。

(一)依申请公开方面。2019年,我局通过网站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宗,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做好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方面。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2019年,我局未举办新闻发布会、未收到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局长信箱未收到相关事项。

(三)放管服信息方面。为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我局严格落实取消税务行政许可政策,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减证便民决策部署,严格按程序和流程处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有效地提升了办税效率。同时,大幅压缩新设企业开办时间,优化税务登记注销服务,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努力实现办税“不用跑”,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四)网站公开信息方面。我局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优化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重点公开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征管、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方面的内容。2019年共公开各类信息86条。

(五)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方面。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上级局有关文件清理要求与指导意见,制定了相应的清理工作方案,今年,我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清理的规范性文件1份,并对外发布公告已废止该份文件。

(六)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方面。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持续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广覆盖、高维度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利用2个办税服务厅电子宣传栏滚动播放相关宣传片PPT和小视频4000余次、2个市区广场LED大屏28000余次、兴宁市电视台发布通告18次、52个居民住宅区和商场邮政电子宣传点全天候持续滚动播放减税降费宣传素材,印发和派发图文并茂的宣传小手册6000余份,举办减税降费政策培训50场次,参训人员8000余人次。

(七)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方面。我局扎实做好决算预算和政府采购工作。按要求制定、修订的制度办法共9份,内容涵盖经费报销、差旅费、公务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让政府采购等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提高了我局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规范工会经费、党费经费使用管理,并做好相关决算预算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2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875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021085.9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正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各界的期盼仍有着一定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渠道和载体需要进一步丰富,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培训,部分政务信息的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局将围绕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在原有的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力求更加有效对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实现针对性推送,强化公开效能。二是强化公开的针对性。对下来国家实施的,如减税降费社会热点等重点实行针对性、重点性公开,加大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并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更新、上报,确保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结合当前工作,开展具有针对性、多样化、深层次的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技能,保障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得到妥善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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