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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0:32: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gd-n-tax.gov.cn/gdswzza/qyfgsw/qyfgsw_index.s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冈县环城东路66号佛冈县税务局办公楼,邮编:511600,电话:0763-4283109,传真:0763-42988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佛冈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等有关文件,紧紧围绕税务工作主题、主线和公众期盼,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认真做好网站普查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从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入手,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着力点,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进一步实现了与广大纳税人、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本单位动态信息定期发布组织税收收入情况,持续保证更新;贯彻落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主动公开信息。

协调运用宣传中的多种方式,线下线上组合加大税费优惠政策解读力度,加大减税降费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税费政策落实效果宣传。积极通过门户网站为纳税人提供生动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以“税收宣传月”为依托,开展税收宣传“三进”——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把政策解读、专业辅导带到纳税人缴费人身边,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一是制定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了工作流程,改进了内部流转表单,制定标准化回复模板,加强归口管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严谨规范二是对应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对不予公开事项参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提高办理时效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审核及发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谁公开、谁审查”“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审核,先审后发,落实“三审”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并建立主动公开信息及依申请公开台账,统一归档,保证了所有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都有痕迹可查。积极配合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

一是以网站公开为基础,采取“互联网+税务”模式,规范互联网网站栏目设置和内容发布,定期不定期将最新的税费政策、纳税服务信息等推送至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依托网站促进政务公开、纳税服务和政民互动等工作有效开展,让政务公开变得更加直接透明。

二是以窗口公开为抓手,充分利用官方新媒体账号、办税服务厅LED电子公告栏、纳税人课堂、公告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紧扣“六稳”“六保”等主题,及时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及政策解读,多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及落实情况。及时公开优化纳税缴费服务举措、精简税费资料、优化发票办理等内容。

    提高一线税务工作人员的政策解答、操作辅导能力,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多走马路”“少走网络”,用生动活泼的公开形式,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趣味性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又细又实的做好各项公开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接受群众对税收执法工作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完善监督和服务渠道,对群众监督渠道进行合理归并,目前主要包括公开电话、网站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举报、服务投诉、意见征集、税企QQ群等渠道。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地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我们税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596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3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4

202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436.8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网页管理、强化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主动公开,持续做好政策解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

2021年,我局将围绕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创新性,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三是围绕纳税人切身利益,持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使信息公开更加便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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