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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7:31: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gd-n-tax.gov.cn/gdswzza/qyfgsw/qyfgsw_index.s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冈县环城东路66号佛冈县税务局办公楼,邮编:511600,电话:0763-4283109,传真:0763-4298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佛冈县税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助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强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安排,积极整合资源,创新形式,用好载体,丰富信息公开表现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政策公告栏、电子触摸屏、宣传资料架、服务意见箱等设施,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公开税费政策和办税缴费须知。三是公开税费业务咨询电话,确保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疑问。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将最新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四是在《人民日报》及其客户端、光明日报、央广网等宣传媒体发布宣传稿件72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佛冈县税务局严格按照现有依申请公开流程,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细化办理工作流程,强化合法合规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以解决申请人现实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准确了解申请诉求,耐心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并合理引导,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诉求和新需要。2023年未接到公开申请以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明确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确保政府信息、网站栏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三是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机制,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内容发布,及时在佛冈县税务局门户网站更新和发布机构概况、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内容;按时更新佛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减税降费”栏目,转发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发布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及解读,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二是组织保障机制增加办税服务厅业务咨询公开电话线路数量,成立税费服务支持中心,与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同频共振,依托征纳互动平台的信息推送等方式,及时有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咨询、合理诉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通过主动公开纳税投诉咨询、税务干部违纪违法举报等监督电话,充分发挥网站等平台监督作用。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做到发布前严格把关、发布时严密监督、发布后定期自查,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及时、准确、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等工作。三是强化政务公开考评,以绩效管理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佛冈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社会公众特别是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2024年,针对存在的问题,佛冈县税务局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提高信息质量,通过加强培训、征集意见建议、交流学习等,提升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和服务水平;二是发挥网络信息公开的平台作用,选择好题材制作相关税收宣传作品,以多种形式主动解读各项税收政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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