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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33:23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zz/qygxsw/qygxsw_index.s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滨江路二号,邮编:511515, 电话:0763-3868289,电子邮箱:gxqswzf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在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和高新区管委会、清城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2020年清远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有关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创造良好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到位。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开展。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根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三是严格考评监督。对照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按照指标内容开展检查、考核、督导。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聚焦重点工作,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紧扣“六稳”“六保”,以“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为重点,创意推出图解、漫画、视频、H5等政策解读产品,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税收政策通俗化解读,全年制作新媒体政策解读产品共计15篇(次),其中12篇作品在中国税务报、广东省税务局、清远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转载。二是开展立体式宣传。一方面,开展深调研活动。联合南方日报驻清远办事处分别对区域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服务业(商贸、酒店等)、建筑等7大行业开展深度调研,了解不同行业、经营业态的经营情况和现实需求,收集企业问题反馈和意见建议。另一方面,丰富宣传媒介。先后利用报纸、电视、各类门户网站等载体积极推送新闻稿件,获得央广网、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媒体报道7次,全年累计获得中央、省、市级媒体报道142次,取得良好宣传成效。

(三)推进公开工作,确保高质高效。一是强化主动公开管理。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做好公开属性审核,确保公开规范到位。二是规范网站建设。认真做好网站信息发布管理,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通知通告、政策法规等216条,切实规范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958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3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383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5009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主动公开的方式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市局要求和区局实际,进一步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媒体产品,全面深入解读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内容直达市场主体。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公开的责任主体,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范围和时限等要求。规范审批制度,对所有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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