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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17:00: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门户网站(www.gd-n-tax.gov.cn/gdswzz/qyqcsw_xxgkzn/zone_tt.shtml)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沿江一路3号  邮政编码:511510,电子邮箱:qcqswj@126.com,电话:0763-39335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清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进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的税务机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清城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持续深入开展。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转。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按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责任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每个环节。

(二)强化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发挥主阵地作用,做好主动公开。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明确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权益的事项,方便纳税人查询。公布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用好局长信箱,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热点。按要求公开欠税公告、委托代征工作、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非正常户公告等事项,规范推进税收征管数据公开。二是优化传统平台建设,做好面对面公开。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的政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通知公告栏和电子触摸屏全面公开涉税事项,主动公开各类办税指引、工作人员等信息,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权利和义务,促进征纳和谐。2019年,通过局长信箱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6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数39条,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等公开相关信息65条。

(三)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

一是主动借力主流媒体平台。积极撰写新闻稿,在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南方号、清远日报等媒体发布相关稿件206篇,其中,《广东清远上线“闪填”票单数据管理系统》被中央电视台13套新闻频道采用。二是充分运用新媒体渠道。拍摄的个人所得税法改革公益广告《每一个微小的梦想都值得追逐》,该片参选全国第二届“纳服新视界”新媒体作品竞赛,获中国税务报微信专题推送;编写各类微信推文、政策解读纳税辅导类H5、长图等,获清远税务、无线清远、清城发布等微信公众广泛转载。

(四)纳入绩效考核,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细化完善考核标准,强化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514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59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3.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清城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待进一步提升等等。

2020年,清城区税务局将继续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学习力度,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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