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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9:00:1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门户网站(www.gd-n-tax.gov.cn/gdswzz/qyqcsw_xxgkzn/zone_tt.shtml)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沿江一路3号  邮政编码:511510,电子邮箱:qcqswj@126.com,电话:0763-393352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清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进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的税务机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紧扣税费政策,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条,其中门户网站主动公开49条,各类媒体共刊播税收工作稿件167篇,户外媒体等其他渠道6条。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围绕热点税费政策制作多个公益视频、音频,在清远电视台、电台、市区公交车上流动播放。走进清远电台《以案释法》、区委宣传部《双周发布》等栏目,为市民详解税费热点问题。累计向纳税人发送税收政策和重要涉税事项宣传辅导短信22.75万条,寄出致纳税人的一封信2000余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解答纳税人咨询7000余次。联合市计算机协会,举办涉税中介机构、房地产、车行等多场行业专场培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加深纳税人对电子税务局和具备城区局特色的云智慧办税、银税互联等多项“非接触式”便捷办税的了解,以点带面辐射各行业,使广大纳税人对纳税服务更加满意。

2.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结合全媒体传播手法,运用图文+视频直播的方式开展办税体验“云直播”,大力宣传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提高纳税人对疫情期间便民办税措施的知晓度。广泛借助新媒体力量,制作海报、长图、短视频等各类宣传作品,为纳税人提供直观易懂的政策宣传。开展H5线上税企游戏互动和“问需问计”活动,开设税收云课堂和“税收知多D”专栏,回应纳税人关切,解答涉税疑难。认真办理“局长信箱”来信,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5次。

(二)严格执行《条例》,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中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回应纳税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税务局2020年共收到并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起。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清城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抓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转。二是落实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配合清城区政府办公室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目前,清城区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已在清城区政府网站公开。

(四)推进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阵地作用

一是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利用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阵地作用,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明确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权益的事项,方便纳税人查询。编制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用权公开。公布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按要求公开欠税公告、委托代征工作、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非正常户公告等事项,规范推进税收征管数据公开。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主动对外公开规范公开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审查考核,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按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责任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每个环节。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细化完善考核标准,强化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435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3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664

行政强制

5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1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清城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丰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

2021年,清城区税务局将继续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涉税事项的公开力度,探索信息公开新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教育,着重提高政务公开人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使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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