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清远市税务局专页清新区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zz/qyqxsw/qyqxsw_index.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63号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邮编:511800,电话:0763-5811567,传真:0763-581986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等有关文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清新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平台建设,加强政策解读,优化纳税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税务部门公信力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提高新《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加强统筹部署,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税务分局和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公开联络员队伍;根据公开范围,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加强日常学习、指导、检查、监督,持续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监督,并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网站运维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或个人,明确追责问责的标准,促进全面依法履职,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强化监督机制,推进公开程序规范运行
一是优化完善管理机制。根据新《条例》及清远市税务局、清新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制了《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范围、审查机制、发布规范以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等明确了新的要求,对公开的送审表格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落实重点任务清单。根据《2020年清远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要求,围绕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等五大重点,持续深化疫情防控、减税降费、个税改革、脱贫攻坚、服务“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清新区税务局通过专栏网页主动公开信息73条,接收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优化平台建设,推进公开栏目依法合理
在广东省税务局、清远市税务局的统筹下,清新区税务局专栏网页完成改版升级。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和优化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相关栏目,编制并公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成清新区税务局及其四个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开;根据人员变动、职责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更新“机构概况”栏目中“领导简介”和“联系方式”内容;重新全面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调整“政策法规”栏目内容。升级完善后的专栏网页,功能更全面,信息发布、浏览、查询更便利,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体验。
(四)加强政策解读,推进公开载体形式多样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丰富政策宣传和解读形式,充分结合时政热点、重要节点、重要税收政策出台、新系统上线推广等情况,创意制作动画视频、短视频、海报和长图等新媒体作品21个,全面深入解读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二是拓宽政策公开渠道。除传统地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栏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外,全面拓宽公开渠道,深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5类企业走访调研,实地倾听意见诉求,助力企业渡过疫情难关。举办“纳税人学堂”,组织参与微课堂直播6期,并先后推出掌上小微企业“一站式”服务驿站、税收营商环境百企行等宣传内容。2020年被人民日报客户端、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中国税务报》等主流媒体正面报道118次。三是提升政策辅导能力。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形式提高基层税务分局工作人员政策解答、操作辅导的能力,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首席联络员”工作机制,提高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效果,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各项优惠政策。
(五)优化纳税服务,推进公开内容贴合需求
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落实244项“全程网上办”和165项“一次不用跑”便民服务措施,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税企微信群、办税服务厅电子屏等形式公开办税缴费服务指南、办理流程、事项清单等,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办税缴费新举措。2020年以来,拓宽自助办税渠道,打造“10分钟办税服务圈”,推行“错峰办理”“容缺受理”服务,推广“发票免费邮寄”服务,为纳税人免费邮寄发票15万份。配合清新区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比率达100%。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办税难点堵点,运用“线上平台+线下实体”的形式收集办税缴费问题,及时解决、统一答复,全年先后解决12项基层办税难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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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度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1 |
648 |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44 |
1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31 |
407 |
行政强制 |
5 |
+3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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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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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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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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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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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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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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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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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清新区税务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清新区税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对标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更加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努力创新,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内容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利用多种媒体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来;持续加强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并及时帮助其解决问题;运用融媒体平台等新兴形式,促进多方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进一步强化指导监督,继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积极借鉴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典型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