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清远市税务局 > 阳山县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2:43: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清远市阳山县商业大道167号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邮编:513100,电话:0763-7800096,传真:0763-782197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清远市税务局和阳山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为推进建设行为规范、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高税收工作阳光透明度作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系统规范要求,推动信息公开持续开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同时结合《阳山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回复时限等明确了新的要求,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巩固信息公开发布阵地

高度重视平台建设,一是抓好网站信息公开阵地建设。维护更新新版网页信息、全方位梳理网页栏目,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明确纳税人权利义务。二是优化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建设。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了政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通知公告栏和电子触摸屏,全面公开涉税事项,主动公开各类办税指引、工作人员等信息。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及时主动对外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借力媒体优势,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借力公众媒介传播效应。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台、《清远日报》等本地主流媒体合作,充分借助官方媒体发声。2021年,通过官方网页主动公开信息371条;在《南方日报》《清远日报》等市级以上纸媒以及广东电视台刊播税收工作稿件共18篇;通过通知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公开信息23篇,广泛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税收工作动态和税费政策知识。

(四)强化审查考核,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我局实际,调整了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高质量开展;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流程;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信息公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之处,主要表现在: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深入、全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等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一是加强学习。加大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以及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和县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和修订我政务公开规程,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做好网站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网页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四是加强政策解读,持续推进税收工作阳光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