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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09:41: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助推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动公开

2019年,乐昌市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主动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渠道。一是新增7个政务公开宣传栏阵地,及时向纳税人和广大群众公布有关涉税事项,实现了办税程序公开、税收政策公开、许可事项公开、社会监督公开。二是回复局长信箱来信案件1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通过中国税务报、南方+、“韶关税务”“乐昌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减税降费相关信息40余篇次。四是充分利用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网站,共计发布通知公告47条,税务要闻 81 条,图片新闻 66 条。并主动公开机构主要职责、领导简介等政务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推进阳光服务,营造和谐征纳关系,着力打造廉洁高效、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

主动在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公开了乐昌市税务局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包括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依申请受理程序、监督程序、资料表格等内容,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宗数为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推动相关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落实。专门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加强外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

(四)抓好平台建设

积极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满足公众涉税信息需求,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2019年,及时公开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执法人员名单1份,非正常户认定信息12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名单12份,四类出口企业名单1份,企业所得税核定公示信息10份,2019年度欠缴税款情况的公告4份。

(五)自觉接受监督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规范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网站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等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受理纳税人、缴费人举报和投诉,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六)做实重点领域公开

乐昌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对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平台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减税降费信息栏目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专题、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题、其他热点专题、费(金)优惠政策”4方面内容,每半年进行更新1次,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政务信息8条,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学习政策、运用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16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3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117.1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务公开的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丰富公开载体,拓宽社会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不断增强针对性,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纳税服务的作用。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学习。有针对性的组织专题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职工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回应税务系统内部和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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