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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2 15:00: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18年原韶关市武江区国家税务局、原韶关市武江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zz/sgwjsw/sgwjsw_index.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20号,邮编:512026,电话:0751-8703122)。

一、概述

2018年,原韶关市武江区国家税务局、原韶关市武江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武江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切实维护纳税人各项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助力各项税收工作开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切实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调整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条例》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条例》和《目录》有关规定,对外公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根据《条例》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及时通过上述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采取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更新已公开内容。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四)加强政务公开电话管理。严格按照税务总局规范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税务部门联系电话、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电话”等“六类”电话。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五)及时更新办税地图信息。机构改革期间,对百度地图、高德地图、腾讯地图等主要导航地图平台涉及我区税务机关、派出机构、办税服务厅等办公地点进行全面的自查,筛选出位置不准确、名称不准确等错误信息、不再使用的地点信息及其他不实信息、未标注信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最新确定的机构全称,认真开展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地图标注的修改、新增、删除等工作,为纳税人和公众提供精准导航,确保征纳关系和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原韶关市武江区国家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27条。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原韶关市武江区地方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61条。

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7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原韶关市武江区国家税务局、原韶关市武江区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宗数均为零。

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宗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原韶关市武江区国家税务局、原韶关市武江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原韶关市武江区国家税务局、原韶关市武江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问题表现在: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要继续加大,政务公开渠道和载体仍需不断丰富,教育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今后,我局将继续围绕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一是针对2019年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加大公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二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积极利用政务网站配合市局做好微博、微信、南方号、韶关发布等载体上的最新税收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三是继续加强干部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效果,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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