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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7:14: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武江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切实维护纳税人各项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助力各项税收工作开展。

(一)推送精准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一是利用好网站,结合本单位职责及时更新发布相关税务信息、税收政策、推送政务服务等。二是在网站首页开设局长信箱,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提意见建议的渠道,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三是对纳税人开展政策培训,面对面详细解读税收优惠政策,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讲解企业发展的涉税重点和难点,现场与纳税人互动交流,为优化纳税服务主动征集意见建议。

(二)构建税收宣传长效机制,积极传递纳税服务举措。全力打造“遇见税收 遇见你”税务文化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并重,创新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积极传递最新税收政策及纳税服务新举措。本局新闻稿件被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广东卫视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10篇,被韶关日报、韶关新闻频道等市级主流媒体刊播22篇,原创微信稿件被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韶关市税务局等微信公众号平台采用33篇。

(三)认真做好决策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和纳税人参加座谈,共同探讨纳税人密切关注的税收事项。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将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同步发布并实现关联阅读。同时严格按照《韶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进行操作,进一步完善所负责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栏目的建设。在韶关市武江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费(金)优惠政策、其他热点等4个专题,及时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政务公开电话管理。严格按照税务总局规范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税务部门联系电话、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电话”等“六类”电话。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五)及时更新办税地图信息。机构改革期间,对百度地图、高德地图、腾讯地图等主要导航地图平台涉及我区税务机关、派出机构、办税服务厅等办公地点进行全面的自查,筛选出位置不准确、名称不准确等错误信息、不再使用的地点信息及其他不实信息、未标注信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最新确定的机构全称,认真开展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地图标注的修改、新增、删除等工作,为纳税人和公众提供精准导航,确保征纳关系和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591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122.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及内容覆盖面不够,对一些税收政策、最新业务文件、执法过程和结果的公开覆盖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逐步深入,纳税人需求日益增长,现有制度还需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技能和工作的主动性,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现代媒体渠道,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共享力度,发挥好信息公开促进纳税服务的作用;三是加强税收政策解读,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能力,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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