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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0:46: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税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县税务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公开审查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公开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公开责任、公开要求,对拟公开事项进行保密审查,建立政务公开资料档案,确保资料完整齐全,有据可查。

(一)主动公开方面。利用办税厅电子屏、公告栏等开展各类税收政策宣传及信息公开。2021年累计在韶关日报等市级媒体发布新闻稿件2篇,报送素材被省级及中央级媒体采用8篇。累计在韶关税务微信号推送文章15篇,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及视频3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县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调整优化审查流程,统一规范表证单书,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统筹安排。不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纠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与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配合韶关市税务局做好税务网站维护,及时更新公开事项相关栏目的动态信息。积极推送微信文章、图片新闻等,为上级税务部门新媒体平台建设助力。二是持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紧盯重要节点,上下联动,左右互通,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特别是最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要点,及时开展针对性政策宣传推送。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按要求成立了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将政务公开作为绩效考评指标纳入考核,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三是主动公开举报和监督电话、信箱等,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21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

 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不够浓厚、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深入不透彻等现象。

2022年,县税务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部署,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其他暂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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