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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0:12: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按区税务局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规范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分管局领导一线协调,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专人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落实。

(二)推进涉税信息公开。扩大和细化内容。根据市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组织机构信息和办税指南、咨询服务热线和举报投诉电话、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税收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涉税信息都力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依法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在办税厅设立政务公开专栏、资料架、宣传触摸屏、LED屏,对最新税收政策、涉税通知、服务承诺、办税流程、微信办税、税务二维码等热点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方便查阅;通过区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税收政策法规和税务工作动态,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事宜;结合全国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打造全市第一个“悠游税月”网红打卡点、打造浈江区“税务文化长廊”、拍摄“助力双创有温度”VLOG短视频、“护税邮路”、“税务咖啡文化沙龙”等活动;结合税费政策法规宣传落实、各大节日特色活动等,开展系列培训、税收业务咨询等活动,宣传税收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9年,区税务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全年主动公开4大类8项27条政府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税收政策信息31条,欠税公告、注销税务登记、定期定额公示等执法公示信息15条。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在市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和机制,推行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来,及时公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执法人员名单1份,2019年度委托代征信息1份,非正常户认定信息清册2份,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名单7份,2019年季度欠缴税款情况的公告4份,且全部按公示要求隐藏纳税户身份证信息关键位数,保障了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增强了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每半年对区政府网站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减税降费栏目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费(金)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6方面内容定期更新。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里公开了区税务局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包括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依申请受理程序、监督程序、资料表格等内容,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全年,区税务局还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六)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落实具体办事机构、部门职责和人员,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正式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专栏管理办法》,重点对政府信息及网页专栏的更新维护、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进行明确和规定,更新完善了审批表单,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559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40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89.89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不清楚、不掌握;二是制度机制还不健全,政务公开各个工作环节的规定要求不明确,操作流程还不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对外公开电话偶尔会出现接听不及时或需转接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税务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与市局办公室和区信息公开业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培训学习。有针对性的组织专题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实践能力,确实增强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尽量实现“一站式咨询”减少转接次数。

(二)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机制,明确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联络人制度,每个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传递工作,确保公开内容及时,程序依规合法;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做好信息提供、审核、维护、发布等各环节工作。

(三)加强发布管理。对现有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和完善,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限、保密审查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杜绝走过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对所属各部门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应公开范围内容明确分工、对保密和发布审查机制明确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规范高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对现有政务公开途径进行进一步的宣传引导,让局内各单位发挥专业所长,让外单位及纳税人正确选择对应的途径及联系电话,促使社会各界得到更快捷、更高效且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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