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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1:29: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汕头保税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区管委会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了税收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一)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项目进行督办,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搭建一把手亲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有效,努力打造透明公开的税收执法环境。

(二)强化平台建设管理。一是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编制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20个公开事项分类细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一体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依托市局门户网站平台,建立区局“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集中展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同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动态更新、维护,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19年度汕头保税区局通过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5条次。

(三)拓展涉税宣传渠道。区局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的宣传工作思路,先后通过税企微信群、大厅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打通线上、线下沟通渠道,努力做到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辅导范围,区局通过党支部工作小组做宣传,发挥党建共建工作优势,通过主动走访,对账销号,全力确保宣传覆盖面达到100%,目前区局已发出《致纳税人一封信》及各类宣传资料200多份。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辅导范围,以传统元宵佳节为依托,通过专题培训、“花灯普税”、猜灯谜等多种方式强化宣传辅导,主动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员、辅导员,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全力确保减税降费在保税区落地生根。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辅导范围,区局通过税宣走进招聘会的形式,建立了精通减税降费政策的业务骨干团队,在招聘会现场设立了“减税降费宣传服务区”,为现场42家用人企业及求职者进行了靶向宣传,获取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区局还对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宣传和辅导共4场次,使符合条件优惠面达到100%,以实际行动支持了区内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围绕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等重点工作,保税区局推出特色服务“免预约延时服务”让企业能更充分地享受到改革的红利;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区税务局税务青年助企团、大学生义务宣传员共同走进了粤东唯一海关特殊监管场所(汕头保税区物流中心),为区内物流和跨境电商等企业提供税收咨询服务,全力打通落实减税降费的“最后一公里”。区税务局的特色服务和税宣活动均获广东南方+和汕头橄榄台等新闻媒体的刊登报道。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效果,区局积极开展五方党建共建活动,搭台助力减税降费落实,通过联合成立“汕头保税区青年税务法律学习”、法学专家开展主题讲座、召开A级纳税人交流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促进了减税降费在保税区的落地生根,此项活动也得到了南方+的刊登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9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项

307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汕头市税务局和保税区管委会的正确指导下,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信息的内容需要更贴合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等等。

2020年,保税区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组织和举办各类税法宣传辅导活动,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中汕头保税区内河中路税务办公楼;邮政编码:515071;电话:0754-83592387;传真:0754-83592387)。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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