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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45: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汕头保税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区管委会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了税收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一)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项目进行督办,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搭建一把手亲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有效,努力打造透明公开的税收执法环境。

(二)强化平台建设管理。一是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编制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20个公开事项分类细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一体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依托市局门户网站平台,建立区局“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集中展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同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动态更新、维护,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度汕头保税区局通过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条次。

(三)拓展涉税宣传渠道。2020年汕头保税区税务局坚持牢牢把握全年税收宣传工作方向和重点,把税宣工作与日常工作、党建工作、纳税服务工作相结合,借助区域党建共建等特色平台,组织开展了税收宣传月专题座谈会、为企业量身制定一企一策、制作主题短视频等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了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职能作用。一是将税收宣传工作与日常各项税收工作相结合,努力借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发展、综合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与疫情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等,多次组织税收宣传辅导小组开展了一企一策走访活动,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到区内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生产企业、重点企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地宣传辅导、详细解读了省税务局税务十条、市税务局二十项举措等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措施。

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本着全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出发,举办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问需问计专题座谈会。座谈会上,区税务局向区内相关重点企业和党建共建单位提出了持续深化沟通,携手并肩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的倡议,倾听了企业目前存在的涉税费问题和诉求,现场为企业代表解答问题10条和收集涉税需求15条。区税务局还进一步创新了税收宣传方式,通过精心筹划,用心制作,形成了以疫情期间税务部门全力落实落细国家减税降费系列政策措施为主题的《税企携手,乘风破浪》税收宣传短视频,力争以税务文化影视的新颖形式,吸引纳税人眼球,有效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效应,用真情实意做宣传,用真才实招助复产,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0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汕头市税务局和保税区管委会的正确指导下,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信息的内容需要更贴合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等等。

2021年,保税区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组织和举办各类税法宣传辅导活动,继续拓宽涉税宣传渠道,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中汕头保税区内河中路税务办公楼;邮政编码:515071;电话:0754-83592387;传真:0754-83592387)。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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