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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6:22: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汕头市委市政府和汕头综保区党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进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的税务机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共主动公开内容14条,各类媒体共刊播税收工作稿件45篇。

一是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结合第32个税收宣传月的主题,针对企业所得税等热点政策,面向综保区内40户重点企业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政策宣讲会,进行点对点滴灌式辅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口径和应用场景;深入推进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开展春风化雨润企心中小企业座谈会,为区内专精特新”“三新两特一大和新办企业提供政策问需服务,共收集问题12个,均已反馈;制作系列培训辅导精品,共计向市局报送图文类优惠政策简易解读6篇,发布e.云课堂视频2个。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主动加强与南方+、橄榄台、汕头日报等多个主流媒体合作,及时收集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的企业心声、税务干部为纳税人办实事、为社会做好事的事迹等新闻素材,树立税务部门正面良好形象;大力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梳理形成《综保区加工制造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汇编》等,制作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新政策宣传海报,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大力推进政策效应分析,扩大红利账单推送范围,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红利账单。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中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回应纳税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抓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公开属性审核,落实不公开说明理由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转。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利用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阵地作用,按要求公开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事项,规范推进税收征管数据公开。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主动对外公开规范公开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

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按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责任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每个环节。将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全力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将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公开渠道,提高更新速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学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规范受理、处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流程,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中汕头综合保税区河中路税务办公楼;邮政编码:515071;电话:0754-83592387;传真:0754-83592387)。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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