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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16:37: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网站(http://www.gd-n-tax.gov.cn/gdswzz/stcnsw_zyzz/zone_list_cont.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广汕公路峡山路段157号;邮政编码:515144;电话:0754-87758133;传真:0754-87758133)。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汕头市潮南区国家税务局、原汕头市潮南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2018年,潮南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潮南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了税收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项目进行督办,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搭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畅通交流渠道,回应纳税人及缴费人诉求。一是在网站设置“局长信箱”栏目,分设咨询、投诉、举报、检举等模块,方便纳税人及缴费人提出意见建议。落实部门责任制,各部门对回复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帮助纳税人及缴费人答疑解惑,努力提高纳税人及缴费人满意度与税收遵从度。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依法受理各类申请,制定标准化模板,形成办公室受理、各部门配合协商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准确、按时办结。三是畅通政务公开联系方式。集中清理对外公开电话,统一整合为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务公开、来信来访、传真传达、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等“七类”电话并对外公布;及时公布潮南区税务局派出机构及基层办税服务厅相关信息,更新网站办税地图,为纳税人及缴费人提供更加精确便捷的查询体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潮南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4条次,其中图片新闻17条,工作动态19条,通知公告1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潮南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费用情况

2018年,潮南区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潮南区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

2018年,在汕头市税务局和潮南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指导下,潮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发布内容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19年,潮南区税务局将按照汕头市税务局和潮南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强化解读回应,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创新政策发布和解读方式,持续拓展公开载体,不断增强公开针对性,打造内容更好、形式更多、受众更广的政务公开平台;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并列入督查督办范围,切实保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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