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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16: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潮南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主动公开发布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大众需求,持续增强税务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全年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390条。

同时,我局结合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民法典普法宣传、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等税收宣传,紧扣各时期宣传热点及主题,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大力拓宽宣传渠道,科学制定宣传计划,整合资源,主动发声,持续扩大税宣覆盖面、渗透度和影响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为坚持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加强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对外公开内容监控流程,事前把关、事后定期审查。认真贯彻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

(三)对外信息公开宣传平台建设

在完善网站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及执法公示等基础公开渠道的同时,从多维度、多渠道加强融合宣传,借助新媒体平台,突出地区行业特色。通过组建“税务青年助企团”、“巾帼党员先锋队”、“疫情防控税收政策辅导小分队”和“税收宣传志愿队”,大力打造税收宣传“九进”工程,先后走进校园、乡村、社区、公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网上广交会”直播间、超市、电影院等地开展多方位多渠道税收融合宣传,展现青春风采,贡献巾帼力量,弘扬志愿精神,确保税收宣传无盲区、政策落实无死角,全年累计开展税收宣传活动27次,向新华网、凤凰网、南方+等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件和素材并被采用共61次。

(四)回应市民关切。

2020年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网站局长信箱收到8单信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答复市民。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7

249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3

13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95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46862.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按照汕头市税务局及潮南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及工作部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是,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及社会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教育培训力度还有待加强等等。

2021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条例》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改进问题: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全面、高效发布信息;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广汕公路峡山路段157号;邮政编码:515144;电话:0754-87758133;传真:0754-87758133)。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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