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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8:06: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落实汕头市税务局、潮南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强化重点信息发布。及时更新机构、人事等信息;更新权责清单,发布涉税公告,公开行政处理结果,实现与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同源、信息同步。二是深化税收宣传。结合区域实际,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多维度、多渠道加强融合宣传,借助新媒体、地区行业特色,加强内外宣传,由点及面打造360度全方位个性化税宣,持续扩大税宣普及面、渗透度和影响力。今年以来,共开展特色税宣活动25场,涵盖党史学习教育、走访委员代表、税收普法、税费优惠政策辅导、入企问需问计等内容;结合区域特色、紧抓社会热点,制作原创微电影《“火足”碗牛肉粿》、Vlog短视频《“双11”买买买,跟税务小姐姐一起去探店吧》、微电影《守护你的笑》等作品,以通俗活泼的形式对外展示税收政策优惠、税务特色服务、税收规范执法等。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通过网站专栏公开本单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2021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制度保障,落实《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实行信息动态调整及定期评估。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

(四)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在完善网站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及执法公示等基础公开渠道的同时,从多维度、多渠道加强融合宣传,借助新媒体平台,突出地区行业特色。2021年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在网站渠道共计对外发布信息31条次,相关税宣工作受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学习强国、汕头日报等主流媒体平台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税务、汕头税务等官方公众号报道57次。其中,原创微电影《“火足”碗牛肉粿》获第28届大学生电影节“中国税收”特别单元提名作品奖。自制Vlog短视频《“双11”买买买,跟税务小姐姐一起去探店吧》发布在广东税务、汕头税务公众号平台,点击量破万。

(五)切实做好日常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多级审核对外发布内容,保障对外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二是开展绩效考核,压实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培训,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信息更新的频率及时效性仍有待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南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广汕公路峡山路段157号;邮政编码:515144;电话:0754-87758133;传真:0754-8775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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