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潮阳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了税收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公开机制。及时成立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务公开要素,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要求编制与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税收新闻、税收统计等全局性基础信息,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
(二)加大公开力度,做好公开工作。一方面,深化重点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汕头市税务局机构信息及领导信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公开税收收入情况,持续深化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另一方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依法受理各类申请,制定标准化模板,形成办公室受理、各部门配合协商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准确、按时办结。
(三)畅通公开渠道,回应公众关切。用好“局长信箱”栏目,落实部门责任制,各部门对回复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帮助纳税人及缴费人答疑解惑,努力提高纳税人及缴费人满意度与税收遵从度。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围绕重大改革和重点税收工作,以宣讲会、座谈会、新闻发布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及时传递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据统计,区局本年度在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南方+、汕头+、汕头电视台等市级以上(含市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25篇;在潮阳电视台等区级地方媒体发布新闻10余篇。
2019年,潮阳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2条次,其中图片新闻18条,工作动态18条,通知公告6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65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税总办发[2019]65号)确定的16类基层公开事项中的: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式、委托代征公告等6项)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85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18年项目数量)
(用“+/-/0”表示)
(2019年数量)
(2018年项目数量)
(用“+/-/0”表示)
(2019年数量)
(2018年项目数量)
(用“+/-/0”表示)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潮阳区税务局在汕头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和有力支持下,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搭建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前沿阵地,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提升纳税人信息公开关注度,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员、网络管理员等队伍,为税务信息准确、及时、规范公开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培育专业人才,建立一支能力强、效率高、有质量的信息员队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宣传培训,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宣传面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134号;邮政编码:515100;电话:0754-88716149;传真:0754-88716149)。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