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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7:21: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潮阳区税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汕头市税务局和潮阳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推动税收助力战疫、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领导,健全公开发布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善《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完善一把手亲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落实专人负责本级信息的动态更新、维护,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力度,全面落实主动公开。一方面,深化重点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潮阳区税务局机构信息及领导信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公开税收收入情况,持续深化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另一方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依法受理各类申请,制定标准化模板,形成办公室受理、各部门配合协商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准确、按时办结。2020年,潮阳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条次,其中图片新闻29条,工作动态24条,通知公告3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丰富载体,确实增强宣传效应。2020年,潮阳区税务局牢牢把握全年税收宣传方向和重点,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全力打造宣传品牌,提升宣传实效,营造优良的税收环境和法治环境,助力税收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方面,为切实服务好辖区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潮阳区税务部门以今年税宣月为契机,组建专业服务团队,“点对点”做好与企业的对接和沟通工作,确保在投产后充分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另一方面,为充分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宣传影响力,我局党委精心筹划公益广告《相伴》,组织系统内青年干部职工完成拍摄任务,以展现税务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点滴努力,进一步促进征纳和谐,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区局本年度在中国税务报、新华社、光明日报、南方日报、南方+、汕头+等市级以上(含市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30篇;在潮阳电视台等区级地方媒体发布新闻8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用“+/-/0”表示)

处理决定数量
(2020年数量)

行政许可

5

-1

374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税总办发[2019]65号)确定的16类基层公开事项中的: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式、委托代征公告等6项)

10

-6

18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用“+/-/0”表示)

处理决定数量
(2020年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245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2018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用“+/-/0”表示)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779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潮阳区税务局在汕头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和有力支持下,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搭建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前沿阵地,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提升纳税人信息公开关注度,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员、网络管理员等队伍,为税务信息准确、及时、规范公开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培育专业人才,建立一支能力强、效率高、有质量的信息员队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宣传培训,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宣传面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134号;邮政编码:515100;电话:0754-88716149;传真:0754-88716149)。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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