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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09:0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平台建设,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税收事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到位。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开展。根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强化监督检查,对照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强内部自查和外部监督,开展检查、考核、督导。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规范工作开展,健全公开渠道。按照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善《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对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等进行明确,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公开工作原则。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审批审查流程,按要求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公开。认真做好区局网站改版工作,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完善各项信息内容的网上公开。充分利用区局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外部媒体等多媒介、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做到公开及时、完整、严谨、合法。

(三)做好公开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公文公开管理,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做好公开属性审核,确保公开规范到位。认真做好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发布政策法规、涉税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189篇次。全面梳理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执法项目,做好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非正常户、定期定额等信息。二是做好政策措施解读。围绕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做好政策宣传,精准做好辅导,全年推送税收政策9000条,分类推送辅导短信近8000条。同时,把楹联、潮剧、美食等本土特色文化融入到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中,通过税收宣传、政策宣讲会、税企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解读、辅导水平。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闻稿件在汕头日报、南方+等外部媒体发布29篇次。三是积极回应各方关切。用好局长信箱、座谈会等交流渠道,进一步提高征纳互动交流的便利性和有效性,完善纳税人需求响应处理机制,加强台账管理,切实做到“主动收集、按责转办、依法便民、及时反馈”。四是深化重点信息公开。持续深化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媒体、宣讲会等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及落实情况、政策成效宣传。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信息121条。

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14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9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0958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汕头市税务局和濠江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指导下,濠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主动公开的方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队伍还需进一步强化等。下来,濠江区税务局将按照上级部署和区局实际,持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系统性、基础性的工作抓实抓好。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和省局、市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公开的责任主体,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范围和时限等要求。规范审批制度,对所有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度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进行跟踪检查,加强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确保实效。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在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内部网络、新闻媒体以及公告栏、宣传资料等媒介的基础上,运用好移动互联等信息化手段,打造更加快捷、高效、纳税人乐于接受的公开方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做好网站日常维护等工作。通过丰富有效的公开方式,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中段73号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71;电话:0754-87380320;传真:0754-87380320)。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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