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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1:0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了税收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一)强化机制保障。一是健全完善领导机制。继续发挥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依法受理各类申请,制定标准化模板,形成办公室受理、各部门配合协商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准确、按时办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部署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做好台账管理,应尽可能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把政务公开与税收宣传、减税降费结合起来,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结合起来,与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纠正不正之风结合起来,使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落实上报机制,按规定及时向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报送政务公开相关材料。

(二)优化公开渠道。一是配合市局打造“两微一网” 信息公开互动矩阵。通过积极配合和参与市局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的建设,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在网站设置“局长信箱”栏目,分设咨询、投诉、举报、检举等模块,方便纳税人提出意见建议。落实部门责任制,各部门对回复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帮助纳税人答疑解惑,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与税收遵从度。“局长信箱”栏目全年共接收纳税人信件7封并及时落实相关部门跟进处理,答复满意率100%。二是畅通政务公开联系方式。集中清理对外公开电话,统一整合为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务公开、来信来访、传真传达、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等“七类”电话并对外公布;及时更新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派出机构及基层办税服务厅相关信息,更新网站办税地图,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精确便捷的查询体验。

(三)做好公开工作。一是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市局和区委区政府规定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信息、税收执法信息、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61条(含组织机构4条、领导简介10条、办事指南1条、工作动态11条、行政执法信息36条)。二是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严格按规定时限及时答复,并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2020年,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其中纸质申请0宗,网站申请0宗。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三是多渠道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工作。开展问需问计专题暖企行动,建立“需求台账”,实行“一企一策”,通过税企联络群、朋友圈、电话、视频通话等方式进行“一对一”辅导,如为一线医护人员提供个所税精准辅导服务,打通留抵退税“绿色通道”等,帮助纳税人尽快掌握并享受优惠政策。组织召开交通运输行业问需问计座谈会、为企业财务人员梳理新入职员工社保办理缴纳等业务的办理流程等,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政策优惠落实到位。对公交公司的帮扶举措被总局网站作为工作亮点报道。2020年,为生产销售抗疫物资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提供点对点政策辅导741次,响应纳税人涉税诉求567条,政策宣传覆盖22565户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74份数,累计发送短信、微信46374户次,专项政策“云”宣讲1998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1248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6

16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448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指导下,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2021年,金平区税务局将按照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强化解读回应,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全办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另一方面是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并列入督查督办范围,切实保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56号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电话:0754-88639216;传真:0754-88608793)。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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