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头市税务局 > 金平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6:4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在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党中央新要求新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

(一)持续加强主动公开。一是强化重点信息发布。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发相关公告性文件,依托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等渠道,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问题,深入推进区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确保及时公开、及时知晓。2023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71条(含领导简介7条、工作动态7条、行政执法信息39条,其他信息18条)。二是拓宽税费政策受众面和知晓度。持续打造纳税服务“金e求精”品牌,紧扣时间节点开展税收宣传。举办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六一”青少年税收普法活动,开展“宪法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在学习强国、中国报道网、南方日报等各级主流媒体上刊发新闻宣传报道103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以《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指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服务理念,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做好信息受理、分办、审核、答复工作,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3年,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其中纸质申请1宗,网站申请0宗。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优化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审查制度,把好内容关、保密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相关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四)信息公开平台多元化建设。一是配合市税务局打造“两微一网” 信息公开互动矩阵。通过积极配合和参与市局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的建设,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在区税务局外部网站设置“局长信箱”栏目,分设咨询、投诉、举报、检举等模块,方便纳税人提出意见建议。“局长信箱”栏目全年共接收纳税人信件2封并及时落实相关部门跟进处理,答复率100%。二是在网站等自有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多元化建设,创新制作新媒体产品11个,在汕头电视台“工夫茶约”栏目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题访谈节目。

(五)落实监督保障机制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压实部门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网站自查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指导下,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纳税人缴费人信息获取习惯的研判有待强化。针对存在的问题,接下来,金平区税务局将按照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强化解读回应,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梳理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事项、要素、依据、时限、渠道,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向上级单位请示沟通,使各类申请事项得到规范处置;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强化重点领域关键信息公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受众范围,提高公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56号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电话:0754-88639216;传真:0754-88608793)。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