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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5:24: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在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凝聚共识、提振精神、真抓实干,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以建设法治税务、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核心,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重点信息对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工作实际,依托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等渠道,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提高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解读质量、提升行政执法信息透明度等举措,确保税费政策及时公开、纳税人缴费人及时知晓。2024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53条(含领导简介2条、行政执法信息38次,政府采购信息9条,其他通知公告4条)。二是加强内外协同提升税收宣传力度。在小公园商圈举办“文旅出圈 税惠添彩”嘉年华,携手区有关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普法活动,聚焦“国际博物馆日”“八·一”建军节等节日开展特色税宣活动,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制作并多渠道展晒“潮剧说税”等新媒体宣传产品,增进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感知度和认同感。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坚持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从解决申请人实际问题出发,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准确了解申请诉求,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并合理引导,规范稳妥处理各类申请,做好信息受理、分办、审核、答复工作,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4年,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其中纸质申请0宗,网站申请4宗。

(三)优化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审查制度,把好内容关、保密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各环节责任及时限要求,确保审批工作高效有序。

(四)信息公开平台多元化建设。配合市税务局打造“两微一网” 信息公开互动矩阵。参与市局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的建设,主动投放税收政策解读图册,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在外部网站设置“局长信箱”栏目,分设咨询、投诉、举报、检举等模块,方便纳税人提出意见建议。“局长信箱”栏目全年共接收纳税人信件2封并及时落实相关部门跟进处理,答复率100%。

(五)落实监督保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并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责任,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经办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针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工作提醒,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抽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0

1

4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指导下,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主动公开渠道和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接下来,金平区税务局将按照汕头市税务局和金平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解读回应,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形式,采用图片和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提升税收政策宣传趣味性,推进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协同联动,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二是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关键信息公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受众范围,提高公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56号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电话:0754-88639216;传真:0754-8860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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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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