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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09 11:24: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网站(http://www.gd-n-tax.gov.cn/gdswzz/stlhsw_zyzz/zone_list_cont.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东路155号龙湖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电话:0754-88738211;传真:0754-88738211)。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汕头市龙湖区国家税务局、原汕头市龙湖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2018年,龙湖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龙湖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了税收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项目进行督办,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搭建一把手亲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努力打造透明公开的税收执法环境。 

(二)加强依法公开。一方面,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依法受理各类申请,形成办公室受理、各部门配合协商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准确、按时办结。另一方面,持续畅通政务公开联系方式。集中清理对外公开电话,统一整合为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务公开、来信来访、传真传达、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等“七类”电话并对外公布;及时公布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派出机构及办税服务厅相关信息,更新网站办税地图,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精确便捷的查询体验。

(三)拓宽公开渠道。结合全国第28个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组织成立税收宣传志愿者队伍,紧盯关键时点,服务先行、扎实有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为广大纳税人送上减税降费政策“大礼包”,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今年来,共有42篇报道被媒体刊载,减税降费宣传工作得到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汕头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及龙湖区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如,走进林百欣科学技术中专开展“税法进校园 青春伴税行”税收普法第一课活动和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暨税法进校园活动,有效推动青少年税法课堂建设,以点带面普及减税降费等惠民政策;在元宵节期间走进汕头方特蓝水星乐园开展“喜迎元宵送税法”活动,打造元宵花灯税收主题走廊,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在妇女节期间走进汕头市巾帼创新创业成果展暨分享沙龙会开展税宣,助力巾帼创新创业;举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宣讲会、定点联系小规模纳税人座谈会、初创科创企业税收政策宣讲座谈会、减税降费服务民营企业政策宣讲会,与社会各界的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共话减税降费新政策;走进汕头市客运中心站、仙乐健康、星辉化学、顺丰速运、合胜百货、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等企业,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和“一对一”、“点对点”专项辅导;与团区委联合组建“税务青年助企团”,开展“百千万”送政策、“青年献策”、“团建共建”、“志愿助宣”、“先锋行动”等系列活动;紧扣“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宣传主题,打造汕头首个税收主题综合体商城,让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登荧屏、进商场,确保宣传覆盖面。全年累计共开展“面对面”宣讲4402户次,“点对点”宣传累计推送短信、微信、邮件47304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龙湖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7条次,其中图片新闻23条,工作动态12条,通知公告1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龙湖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费用情况

2018年,龙湖区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龙湖区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

2018年,在汕头市税务局和龙湖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指导下,龙湖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信息的内容需要更贴合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等等。

2019年,龙湖区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组织和举办各类税法宣传辅导活动,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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