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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08:36: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龙湖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龙湖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加强建设管理团队。由区税务局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建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检查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政务公开工作事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搭建一把手亲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完善网站平台建设,增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依法受理各类申请,形成办公室受理、各部门配合协商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准确、按时办结。努力打造透明公开的税收执法环境。

(二)主动依法公开信息。2020年龙湖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931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条次,包含图片新闻4条,工作动态8条,通知公告13条;通过局长信箱处理发布14条;公开处理的行政许可、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式、委托代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共计4629条。积极统筹开展税收宣传系列活动,坚持同步推动纳税人学堂、问需问计座谈会、实地走访、专题宣讲等线下宣传和税收公益广告、宣传短视频等线上载体,协同发力、广泛宣传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累计发放和推送宣传资料超三万户次,涉及纳税人缴费人近8万人次。例如,与区工商联联合举办问需问计专题座谈会,围绕增值税缴纳、税收诚信激励举措、大数据信息化服务等涉税问题及诉求,与龙湖区各行业企业代表展开深入讨论,并实时解答企业疑惑;以疫情期间服务企业出口退税为主题拍摄精心制作税收宣传短视频,通过办税服务厅LED大屏、电梯显示屏等载体进行广泛展播;组织税务干部志愿者走进龙湖区金阳小学开展“税法润童心 税收伴成长”税法宣传,将税法知识与实践经验分享融入教学活动,引导从小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理念。同时,深入挖掘报道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有关工作累计得到中国税务报、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网等媒体刊登报道近100篇次,其中区局落实“快报、快审、快批”要求,创新开通退税申报快速办理“绿色通道”的服务举措,更是首登中央电视台央视新闻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2695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1

5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1002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46084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税收宣传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税收普法宣传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2021年,龙湖区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扩展宣传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东路155号龙湖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电话:0754-88738211;传真:0754-88738211)。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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