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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09:0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250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龙湖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龙湖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组建潮织产业政策支持服务团队、“百千万工程”涉税服务队,入驻服博会为参展商和观展游客提供涉税咨询和政策辅导“直通车”服务;通过“税助文化引侨”系列特色举措,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宣传辅导,服务企业进一步开发盘活潮汕历史文化资源,凝聚起新时代发展的“侨”动能;发挥税收大数据集成优势,对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精准“画像”,推行“一企一策”精细服务,精准宣传、靶向施策,助力企业抢抓机遇,以数字赋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今年来累计组织拍摄税收宣传视频1部,撰写对外宣传稿件、政策解读等被中央、省市媒体刊载报道41次。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按要求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准确、按时办结,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已按时处理办结。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发挥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配合抓”,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更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政务公开工作事项。

(四)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公开形式,做好网站平台管理。2024年龙湖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704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条次,包含图片新闻7条,工作动态4条,通知公告2条;通过局长信箱处理发布9条;公开处理的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等信息共计12682条。

(五)切实做好日常监督保障。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保障,不断完善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职责分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5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2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工作广度、深度不够,时效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2025年,龙湖区税务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营商环境优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动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平东路155号龙湖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电话:0754-88738211;传真:0754-88738211)。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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