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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0:19: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汕尾市城区税务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要求,按照省税务局、市税务局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指导,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化管理,积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汕尾市城区税务局认真按照《2021年汕尾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内容,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不断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立足“六稳”“六保”主题,深入挖掘税企素材,2021年度媒体报道62篇,广泛传播报道税收部门助力便民办税缴费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作,多角度展示城区税务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汕尾市城区税务局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要求,按规定程序、时限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至2021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2021年汕尾市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二是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答复参考等工作规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三是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帮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条例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大外部网站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发布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扩大影响力。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管理。不定期抽查政务公开平台内容更新情况,评估审查公开发布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落实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和内容的优化调整。三是强化绩效考评。在对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中,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城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建章立制、拓展平台、回应关切,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平台建设不断优化,重点领域不断深化,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局将持续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是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扎实推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二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发挥外部网站等新媒体平台效应,做精做优政务公开平台。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公开渠道建设,提升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时效性、针对性三是加强征纳互动与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素养,推动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汕尾市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82号,邮编:516600,电话兼传真:0660-3377794)。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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