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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03: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尾市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以构建公开透明、高效廉政的税收执法环境、树立税务工作优良形象为目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汕尾市城区税务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依据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要求,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条目,明确公开内容,确保规范明确。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办税大厅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税收政策与税收数据等信息。立足“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退税减税主题,深入挖掘税企素材,2022年度被央级、省级第三方媒体刊载、报道、采用160余次广泛传播报道税收部门助力便民办税缴费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作,多角度展示城区税务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汕尾市城区税务局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要求,按规定程序、时限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至2022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二是进一步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答复参考等工作规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三是进一步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着重培养业务骨干,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流程规范,安全准确。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大外部网站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发布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扩大影响力。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管理。不定期抽查政务公开平台内容更新情况,评估审查公开发布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落实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和内容的优化调整。三是强化绩效考评。在对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中,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汕尾市城区税务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还需进一步增强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升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公开时效性;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汕尾市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82号,邮编:516600,电话兼传真:0660-320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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