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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16:47: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原海丰县国家税务局、原海丰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邮编:516400,电话:0660-6690628,电子邮箱:hfxsw001@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海丰县税务系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强化征纳互动打造阳光政务,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强化组织机构。县税务局始终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来统领、谋划,成立了以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组织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办公室牵头主抓,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推动的工作机制。

(二)搭好公开平台。一是畅通门户网站专栏。充分发挥海丰县税务局网站专栏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对网站专栏进行完善,努力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务公开的力度。依托省局电子税务局,大力拓展网上办税,切实方便纳税人。多举措、多渠道宣传“互联网+政务”给纳税人带来的诸多便利。二是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中的主阵地作用,切实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以服务效能和窗口形象为主要标准,面向社会公众,积极发动,强化宣传,按照便于纳税人知情、方便纳税人办税、有利纳税人监督的要求,全面提升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水平。将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务公开和发布优惠税收政策的重点窗口,开展标准化建设。通过设立政务公开宣传电子显示屏、办税服务资料柜、印发宣传小册子、设立导税台、个税办理专区、减税降费专区等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建立政务公开信息传递的各类平台。大力推进办税公开,重点公开服务承诺、工作规范、办税纪律、监督渠道等,推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服务,方便纳税人了解业务流程、政策依据、报送资料、办理时限等涉税事项。

(三)推行互动公开。县税务局不断强化税收服务意识,自觉维护纳税人权益,着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一是积极开展税法宣传。让税法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大力宣传减税降费等便民惠民税收政策,解答群众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值税改革等政策问题。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举行新个税宣传徒步活动、税收知识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税务陪您闹元宵税收知识问答等活动,以更加接近老百姓的方式,公开纳税人(缴费人)的权利和义务、传递最新税费政策动态,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充分的知情权、行使充分的监督权。二是积极回应公众询问。及时回应网站专栏局长信箱来信,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提意见建议的渠道,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三是大力开展纳税人培训,详细解读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解答涉税问题,主动征集优化纳税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县税务局根据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以及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务电话公开等工作全方位进行公开。在公开形式上,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县税务局网站等新媒体和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宣传电子屏等阵地进行公开。

(一)多渠道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县税务局统筹运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海丰县税务局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内容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使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从网站了解县税务局政务公开的各项情况,2018年网站共发布工作信息75条。另一方面,加强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渠道及时公开税收政策,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加强与地方政府宣传、文化、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合作,在汕尾日报、海丰电视台等本地媒体平台同步刊发信息报道,实现信息多渠道发布,有效发挥了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和舆论引导方面的作用。依托新闻媒体提升公开效果,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宣传作用。继续巩固本地主流媒体阵地,加大在《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汕尾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政务事项,进一步增强税收传播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效果。2018年,县税务局在海丰电视台轮播相关税收政策视频31个共3600次,相关新闻稿被《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汕尾日报》等媒体采用刊登报道40次。

(二)加强政务公开电话管理。严格按照税务总局规范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电话、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政务公开电话、来信来访电话、传达室电话”等“六类”电话,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三)及时更新办税地图信息。机构改革期间,对百度地图、高德地图、腾讯地图等主要导航地图平台涉及我县税务机关、派出机构、办税服务厅等办公地点进行全面的自查,筛选出位置不准确、名称不准确等错误信息,不再使用的地点信息及其他不实信息、未标注信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最新确定的机构全称,认真开展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地图标注的修改、新增、删除等工作,为纳税人和公众提供精准导航,确保征纳关系和谐。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原海丰县国税局、原海丰县地税局、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宗数均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原海丰县国税局、原海丰县地税局、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原海丰县国税局、原海丰县地税局、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均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来,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要继续加大,政务公开渠道和载体仍需不断丰富,教育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今后,县税务局将继续围绕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针对突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环境保护税征收和征管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大公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二是拓展政务公开深广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积极利用网站专栏、办税服务厅、电视新闻媒体等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及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三是继续加强干部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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