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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0:10: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内容为县税务局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汕尾市税务局、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依法依规及时回应纳税人关注关切,助推海丰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之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税务局党委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每年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确定1名局领导履行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加强日常指导监督保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优化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效。一是强化网站专栏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由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上区级层面各子栏目更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信息。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通过网站专栏公开本单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2022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一件,属不予处理中的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二是发挥线下宣传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县税务局办公区、办税服务厅、云税厅等区域的宣传栏、电子宣传屏等,集中展示宣传各项税费政策,加强重要税费政策发布解读,紧扣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三是借力地方政务媒体主流作用。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宣传部门及政务新媒体沟通合作,积极向主流媒体提供新闻素材,为重点工作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保密审查,规范公开管理。县税务局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执行并保留书面审查记录,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进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共39次,没有发生失泄密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县税务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围绕各项重点任务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程度仍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引导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公开形式仍需多样化。

接下来,县税务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做好新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扎实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定,严格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准确及时发布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税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积极对外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相关主动公开内容,做到应知尽知。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各项税收宣传活动当中,让政务公开与税收工作相结合、同部署,贴近纳税人生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邮编:516400,电话:0660-6690628,电子邮箱:hfxsw001@163.com)。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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