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税务局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5:48: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汕尾红海湾大道(田墘)税务大楼,邮编:516622,电话:0660-343838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在市税务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税收政策解读,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质效,助推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

区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公开领导和组织架构,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一是根据机构职能编制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纳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事项,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以绩效为抓手,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信息发布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促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有效发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评,助力提升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三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建设、保密审查机制,做好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严守国家秘密红线,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断巩固和扩大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

(二)加强网站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

在汕尾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下建设管理我局子网站,对“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均通过网站予以发布,及时在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工作,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分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4类一级公开事项,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纳税人权利、纳税人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以及其他通知公告20个二级公开事项。对每一公开事项,要逐一描述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为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工作和税企互动交流提供了快捷便利的信息化渠道。

(三)集约优势资源打造宣传品牌

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开展满意度调查、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开展纳税人需求分析,精准提供个性化宣传辅导。区税务局以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载体,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宣传精品。如:在红海湾旅游风景区举办税企同乐嘉年会,给白沙中学的学生上一堂别开生面的税收知识课。主动与区党工委宣传部沟通协调,联合举办惠民政策讲座,有力构建其横向至区、纵深到村、全面覆盖的减税降费宣传格局。2019年,共举办大型税收宣传活动4次,开展纳税人学堂9期,下户“一对一”精准辅导189人次,区税务局精准辅导的做法和减税降费宣传工作先后被《南方+》和《中国税务报》公众号刊登宣传。通过系列税宣活动,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税收政策,着力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9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4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59.77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政务公开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例如公开渠道需进一步丰富,队伍配备不能满足实际发展需要,部分栏目政府信息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问题。2020年,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按照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政府公开工作部署,全面统筹推进各项具体政务公开任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热点,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同时,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与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