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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57: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税收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提升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质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税务局围绕减税降费、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等重大服务举措,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89条,占89%;其他类信息11条,占11%。主动公开范围为:

1.税务局主要职责局领导简介和联系方式;

2.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

3.A级纳税人名单、办税地图、办税指引、涉税服务专业相关信息等纳税服务事项;

4.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权力和责任清单等行政执法事项;

5.税收统计、政府采购、人事教育等其他信息。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区税务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市税务局和区管委会的指导下,区税务对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进行了整合完善,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目,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主体和体裁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增设“权力和责任清单”子栏目,编制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全年无发生网站失密泄密事件。

四)积极推进平台建设

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前沿平台,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同时专设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下建设管理我局子网站,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通过网站予以发布,及时做好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工作,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

)强化监督保障

按照上级总体工作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机关组织绩效共性目标纳入2020年绩效管理考核,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公开责任,加强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核,明确目标任务,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5

6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5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形式单一、信息发布滞后等问题。例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是以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对新媒体的投稿略显不足。2021年,区税务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汕尾税务”“美丽红海湾”微信公众号、社会媒体等外部渠道投稿,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帮助纳税人快速、便捷掌握实时信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汕尾红海湾大道(田墘)税务大楼,邮编:516622,电话:0660-3438383)。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1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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