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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1:27: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防范化解税务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更好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主动公开情况

区税务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强化执法信息公开。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公开,严格落实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加强行政执法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解读税费优惠政策,并充分利用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集中展示区税务局办税缴费服务新举措的改革成效,搭建线上政务公开矩阵。三是强化公开阵地建设。积极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以办税窗口为政府信息公开前沿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和宣传栏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税务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税务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发布流程及相关审核要求,依法保障国家秘密和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并通过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等制度,保障政府信息管理平稳运行。2021年,区税务局未发生网站失密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税务局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信息动态更新及网站后台维护工作。

)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年度税收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区税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线和责任人,加强全过程跟踪督办,按任务工作进度对标对表抓落实,并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绩效管理考核中,督促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队伍力量薄弱,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接下来,区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审核把关能力;二是结合广东省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三是加强宣传辅导,发布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政策解读,及时为纳税人缴费人答疑解惑,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税务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汕尾红海湾大道(田墘)税务大楼,邮编:516622,电话:0660-3438383)。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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