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税务局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6:04: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情况

区税务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好办税服务厅资源,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政策宣传电子屏,印制税宣小册子,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税费业务等内容;通过税企联络群辅导、上门走访和开展税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方式宣传税费政策,开展“我为春风献一策”活动向公众征求相关意见等;充分利用好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资源,及时广泛地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作动态、税费政策等信息,在各平台刊发税收新闻稿件和政策解读海报等税收宣传材料累计25篇次,阅读量超过10万次,营造社会各界学税知税懂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税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要求,按规定程序、时限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至202212月31日,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印发《2022年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的有效性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税务局以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紧抓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内容,配合协助市税务局开展微信公众号政策解读工作,同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痛点、难点、堵点,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化解疏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程序规范。同时强化绩效考评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区税务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在满足社会公众期盼上仍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更新不够及时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区税务局将继续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继续深化新闻媒体合作,推进与外部新闻媒体合作领域上更广、层次上更深。二是加强征纳互动与公众参与度,积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与公众互动交流。三是加强组织《条例》学习培训,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汕尾红海湾大道(田墘)税务大楼,邮编:516622,电话:0660-3438383)。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