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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4:45: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日常税收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有力地推动了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按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理工作。截至202312月31日,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抓好相关工作制度贯彻执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积极查找政务公开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进行调整完善,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发布前审核的有效性管理,强化制度的监督制约作用。

(三)全面落实主动公开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区税务局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发布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类别的信息内容。二是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信息回应、信访工作、舆情管理、投诉举报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众信息诉求。三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好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资源,围绕推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税收重点工作,及时广泛地向社会公众发布重点信息,在各级媒体刊发新闻报道税收新闻稿件和政策解读海报超过30篇次,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政务公开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例如:公开渠道和载体仍需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24年,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按照市税务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政府公开工作部署,更加注重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工作,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紧紧围绕汕尾奋进“百千万工程”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和群众关注关切热点,加强发布及解读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同时不断完善各种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汕尾红海湾大道(田墘)税务大楼,邮编:516622,电话:0660-3438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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