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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21:1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陆丰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陆丰市东海镇洛洲小区新华路北侧,邮编:516500,电话:0660-88900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陆丰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在汕尾市税务局、陆丰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切实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陆丰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之一,继续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带头积极作用,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陆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并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市税务系统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自上而下形成了联系紧密、责任明确、协同合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2020年,陆丰市税务局认真梳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确保工作规范,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紧抓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内容。以第29个税收宣传月为依托,开展立体化政策宣传活动,结合专题宣讲、纳税人学堂、税宣进校园、个税汇算集中宣传活动等形式,重点对疫情防控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会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等内容进行宣传与辅导,确保将各项政策公开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按照规定时限发布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做好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公开。2020年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130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1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30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4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0

135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17.44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陆丰市税务局注重健全工作机制,总结工作经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需要更加多样化;二是公开的内容实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养有待提升。对此,陆丰市税务局将持续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厘清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局内各部门政务公开内容提供、政策把关、保密审查和平台发布的责任,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推动渠道建设。进一步拓展思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方式新方法,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络及信息化优势。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谋划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活动,不断提升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三)加强人员培训。以问题为导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审核发布信息、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的能力,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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